15年参加东安区法院庭审19场
为2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担当代理家长
毕顺卿,男,1938年生人。曲淑琴,女,1940年生人。从区人大主任和副主任岗位退休后,没有回家颐养天年,他们服从东安区委的安排退休再上岗,2001年9月,担任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兼秘书长至今。他们心中时刻想着下一代,行动上处处关爱下一代,先后被评为全国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多年来,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他们奉献爱心,勇于担当,组成“耄耋护航队”,受邀参加东安区法院庭审,提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为没有家长出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担当代理家长。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负责对全市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项审理工作。2003年11月,毕顺卿和曲淑琴等10名“五老”被聘为区法院执法监督员、陪审员和区检察院社会调查员。15年来,他们受邀参加区法院庭审19场,提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为2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代理家长。经法院审理,使2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免于刑事处分,3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减轻了刑事处罚。
2005年,清福社区学生许某某,误伤了亲叔叔,没有抢救过来死亡。毕老和曲老与社区“五老”桂淑琴、薛桂兰等人组成的“耄耋护航队”成员,多方行走,取得支持,最后,法院宣判监外执行。他们又主动上门帮教,负责日常监护,帮助解决家庭生活困难。因此,孩子没有中断学业,毕业后参加工作,成家立业,也没再犯罪。
2009年,曲主任参加了区法院的一起对少年抢劫犯罪的庭审,并担当代理家长在法律文书上签字。犯罪嫌疑人申某没满16岁。庭审时,他的父母都没有到庭。曲主任等人和他谈心时,申某痛哭流泪。说“我没有父母,记得在9岁那年,继母打我。父亲给我买了烧鸡,送我上了开往牡丹江的火车,从此,成了流浪儿。到饭店捡剩饭吃。住街头、火车站。所以走上了偷摸、抢劫的犯罪路。如果有你们这样的奶奶关照我,哪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呀!我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一名自食其力的人。”经帮教,最终给予从轻处罚。
2017年1月17日东安法院开庭,对一起包括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团伙盗窃犯罪案进行庭审。即将审理的犯罪嫌疑人程某某,1999年出生。因种种原因,他的法定监护人不能到庭。16日,东安区关工委就接到了区法院的电话。邀请毕主任和曲主任参加庭审,并担当代理家长,保护其合法权益。
庭审前,他们早早地就来到法庭。首先与区法院分管未成年人犯罪审理工作的王庭长见了面。全面地交换了思想认识,交流了工作意见。还着重了解了程某某的一些具体情况。
审判长敲响法锤,宣布庭审开始,并细致地宣布了被告人的权利。之后,按程序进行庭审。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逐一举证和质证;律师进行辩护;公诉人现场答辩...... 审理过程中,毕主任作为代理监护人,当庭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情况,向法官提出了从轻判罚的请求,并庄重地在监护人一栏签下了姓名。
离开法庭后,他们又与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当面进行交流和谈心。让他们明白法律的严肃和公正,清醒的认识所犯罪行。教育他们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年近八旬的两位老主任面容亲切,语重心长。让两名少年当场泪流满面,真切地感受到亲人的关爱、亲情的温暖。
下午一回来,就再次与相关单位进行了联系。有关人员表示,他们马上与当地政府和关工委进行联络,尽快多方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拯救和关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由于工作及时到位,其中1人春节前就回到了家中。
在“三年基层工作年”活动中,根据省市关工委的要求,全区开展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屯、学校活动。经过各方努力工作,未成年人犯罪逐年下降。到2013年末,城区16个社区中15个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农村11个村,1个社区,10个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全区8所学校,十几年来,已没有未成年人犯罪发生。同年9月,东安区关工委荣获全国创建五好基层关工委优秀组织奖;12月,被评为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标兵。2016年,全区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区关工委、长安街道和兴隆镇岭东村关工委被评为市级“未成年人零犯罪”先进单位。光华小学和新安街道柴市社区,被评为省级“未成年人零犯罪”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