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出台加强县(市)区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建设意见
为切实加强县(市)区教育学院关工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牡丹江市关工委根据《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和牡关联发[2016]1号文件精神,就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建设和保障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一、明确了各县(市)区教育系统关工委领导班子配备问题。要求各县(市)区关工委要坚持“党建”带“关建”原则,指导本地教育系统党组织,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各教育系统关工委主任原则上由教育部门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并配备2名副主任。其中一名由在职的部门副职担任,另一名应从已退休曾担任本系统领导职务或科级干部中选任,担任驻会常务副主任。
二、明确了各县(市)区教育系统关工委驻会常务副主任待遇问题。提出要根据各县(市)区教育系统关工委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实际,驻会常务副主任的待遇应高于乡镇和街道关工委驻会常务副主任的标准,每月补贴应在1000元左右为宜。
三、明确了关于县(市)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其他工作保障问题。强调要坚持从工作需要出发,县(市)区教育党组织要为本系统关工委配备一名在职工作人员,并提供工作需要的办公条件。
“意见”最后要求,各县(市)区关工委要积极主动地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全力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支持,确保以上各条意见得到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