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省关工委成员单位,各市(地)关工委,省直机关工委、省 教育厅、省司法厅、北大荒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哈尔滨铁 路集团公司、省邮政管理局关工委:
现将《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如有好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给省关工委组织协调组。
联系电话:0451-53602092、82163885。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3 年 7 月 3 日
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制度建设,依据中 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黑龙江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规则》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联席会议制度是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机制。中办国办《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建立健 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旨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关工委作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职责,最大限 度调动和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对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合力推动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联席会议的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关工委是党委的议事协调机构, 联席会议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党委的意图和决策部署进行。确定会议的主题、研究和决定的事项等,会前要向党委请示,会后要向党委报告会议情况。
(二)坚持问题导向。联席会议研究和决定事项必须紧扣党的中心工作,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对具有全局性、 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事项展开讨论,进行研判,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三)坚持密切配合、整体推动。关工委要按照党委的 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着眼于关心下 一代工作全局,按照各自分工,结合职能部门实际,切实履 行相应工作职责,形成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整体推动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履职尽责。认真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 工作要求,着力落实国家及部省颁布的政策法规,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认真履行关工委和各成员单位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法定职责,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大宣传力度,注意引导社会舆论,不断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各种阻碍青少年发展和危害青少年合法 权益行为;要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做四有新人。
三、联席会议的召开
(一)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主要采取专题会议、工 作协商会议、任务推进会议、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情况通报会议等方式进行。
(二)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会议内容根据需要确定,每次围绕一个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进行分析研究、情况交流、讨论协商、安排部署、推进 落实。
(三)联席会议由关工委主任或常务主任主持召开。
(四)联席会议议题根据关心下一代工作形势发展需要, 按照党委的要求由关工委提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关工委提出议题建议,由关工委研究确定。
(五)根据联席会议内容需要确定参加人员。有的是联 席会议全体成员单位参加;有的是部分成员单位参加;有的需请成员单位以外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分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四、联席会议任务落实
(一)组织实施。对经党委同意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关工委要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提出措施办法, 进行任务分解,确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 要把提交会议研讨的重大问题所形成的广泛共识转化为工 作自觉,确定的重要事项要纳入本单位、本系统工作规划一 并推进落实。
(二)督促检查。关工委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任务落 实情况。对工作推进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重 要事项要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对列入党委、政府督办的事项,应以适当方式进行督查,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督查情况。 (三)报告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将任务完成情况和办理结果按时限要求向关工委报送,由关工委综合后向党委作出书面报告。
(四)具体工作承办。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关工委负责。 指定某一内设机构负责会议筹备、联络沟通、情况综合等项具体工作。成员单位应责成相关处(室)、科负责承办工作, 并指定一名同志担任联络员。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