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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讲六做”好青年、“五小”教育活动好少年命名表彰的决定
2008年01月24日
 
牡丹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牡 丹 江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牡   丹   江   市   教  育  局
共  青 团 牡 丹 江 市委 员 会
牡  丹  江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关于“六讲六做”好青年、
“五小”教育活动好少年命名表彰的决定
2008年1月
     
    几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4]8号文件、《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讲话精神。遵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培养青少年的基本道德观念、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社会责任为宗旨。充分利用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平台,在全市广大青年中广泛开展了以“讲礼貌,做言行文明的好青年;讲友善,做关爱他人的好青年;讲诚信,做表里如一的好青年;讲卫生,做身心健康的好青年;讲自立,做自强上进的好青年;讲正直,做是非分明的好青年”为内容的“六讲六做”活动。在广大少年儿童中开展了以“在家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小标兵;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在独处时做胸怀开阔、心理健康、勤奋自立、善于创新的小主人”为内容的“五小”道德教育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极大地培养教育了广大青少年树立了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活动中,各级组织精心安排,广大青少年踊跃参加,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涌现出一大批事迹突出的青少年。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市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共青团牡丹江市委和市妇女联合会决定:授予黄贺、崔洪海等22名同学为全市“六讲六做”好青年荣誉称号;授予丰晔、张涵等34名同学为全市“五小”好少年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
这些受命名表彰的青少年,是全市以“六讲六做”、“五小”为内容的主题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中的楷模。希望全市广大青少年学习他们爱祖国、爱人民、讲文明、讲礼貌、努力学习、拼搏向上的进取精神。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奥林匹克运动会将在我国成功举办,要在青少年中进一步开展以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中心的思想道德建设,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准则,打好立身做人的基础。希望受表彰奖励的青少年,再接再厉,创新进取,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牡 丹 江 市
“六讲六做”好青年、“五小”好少年名单
 
 “六讲六做”好青年(22名)
黄  贺  男  18  宁安市一中高三22班  学生会宣传部长
李雪景  女  17  宁安市朝中高三2班  学生会宣传部长
王世波  男  16  海林市高中高二19班  学生会主席
崔洪海  男  18  海林市朝中高二1班  班长
郭宇航  女  15  林口县四中高一1班  学习委员
任钧航  女  12  林口县古城中学三年2班  团支部书记
宋  宇  女  17  穆棱市一中高二241班  班长
刘舒婷  女  14  穆棱市三中初三2班  团支部书记
王  琦  女  15  东宁县三中三年8班  学习委员
李小燕  女  15  东宁县二中三年10班  学生会主席
刘  屹  男  15  绥芬河市三中九年9班  团支书
刘殊任  女  14  绥芬河市三中九年5班  团支书
于  霞  女  15  牡丹江市兴隆镇一中三年1班  学生会干部
朱宇朦  女  14  牡丹江市东村中学三年1班  副班长
赵慧敏  女  14  牡丹江市温春中心校八年1班  学习委员
杨艳秋  女  13  牡丹江市温春二中八年1班  班长
刘德友  男  13  牡丹江市八达学校八年1班  学习委员
李国庆  男  14  牡丹江市铁岭镇中学二年4班  团支书
刘  洋  女  16  牡丹江市桦林中学初三2班  体育委员
杨宇恒  男  14  牡丹江市第四中学三年13班  团支部书记
赵天生  女  14  牡丹江市第九中学三年5班  班长
杜佳丽  女  14  牡丹江市第十二中学初二1班  学生会主席
“五小”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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