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决定)
厅字[2008]45号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表彰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8年11月29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总结我省五年来关心下一代工作,交流经验、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工作,努力开创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在各地认真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决定授予佳木斯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10个单位“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张光复等20名同志“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双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90个单位“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白祥等252名同志“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胡世英等20名同志“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贡献奖”荣誉称号,授予张风等8名同志“全省关心一下代工作荣誉奖”荣誉称号。
自2004年2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关工委和广大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同志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关心、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伟大事业中,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做出新的贡献。特别是一大批热心于培养、教育青少年的老同志,求真务实,任劳任怨,以辛勤耕耘的事迹,无私奉献的精神,饱满的革命热情,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和青少年爱戴。这次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就是他们中间的突出代表,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利在当代,功垂千秋。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广大青少年,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谦虚谨慎,再接再励,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关心下一代的事业中做出更加辉煌的业绩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附件: 牡丹江市荣获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标兵、先进个人标兵和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贡献奖、荣誉奖名单
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标兵
宁安市兰岗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标兵
陈英华 牡丹江市爱民区黄花社区关工委副主任
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牡丹江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中共牡丹江市东安区委员会
海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林口县城区街道和平小区关工委
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局关工委
牡丹江市阳明区铁岭镇中学关工委
牡丹江市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王乃娟 穆棱市河西乡中心校关工领导小组副组长
许东升 海林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刘晓梅 东宁县绥阳镇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庄今凌 牡丹江市阳明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李文忠 牡丹江市西安区日照社区副书记、关工委主任
张 文 林口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张兰田 海林市柴河镇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张庆义 牡丹江市关工委副秘书长
毕顺卿 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林晓霞 绥芬河市三中团委书记、关工委副主任
陈 琳 牡丹江市教育局组织部副部长兼关工委秘书长
郭士田 绥芬河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郭桂琴 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十大员”
董兆安 宁安市城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穆 魁 东宁县关工委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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